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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新年又有新进展

2016-2-23 16:37:10      点击:

记者日前从人行天津分行了解到,今年以来,该行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宣传,加快组织实施,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在新的一年又有了多项新进展。

  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2016年1月,天津自贸区内主体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119个,外汇账户219个;跨境收支34.6亿美元;结售汇18.5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93.2亿元人民币。从累计情况来看,从挂牌至2016年1月末,天津自贸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2658个,外汇账户1934个;跨境收支314.9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收支的19.4%和66.6%,其中,跨境收入139.8亿美元,跨境支出175.1亿美元;结售汇139.3亿美元,其中,结汇46.9亿美元,售汇92.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814.5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人民币收支的29.8%和42.8%,其中,跨境收入427亿元人民币,跨境支出387.5亿元人民币。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赋予的创新政策方面,2016年1月,又有四项创新业务有了新进展。一是自贸区内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业务。截至1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3683笔,金额11.9亿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二是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截至1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企业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登记186笔,注册资本88.7亿美元,FDI变更、注销登记25笔,涉及金额4亿美元;境外投资(ODI)登记38笔,协议投资额113.8亿美元。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截至1月末,自贸区企业共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32笔,金额合计6402万美元。四是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截至1月末,融资租赁类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累计57笔,金额8688.5万美元。

  另据了解,不久前,央行发布通知,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此项政策将有利于拓宽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试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自贸区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目前,人行天津分行正积极沟通,研究组织落实,争取使市场主体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